三一、
提摩西·德雷克,今年12岁,他在9岁那年就在偷偷摸摸暗中关注哥谭夜晚的义警。
在他关注夜晚义警的时候,蝙蝠小子等人已经变得较为成熟,至少不会随意杀人,现场也不会太过血腥暴力。
普利斯喜欢又抓又咬,卡珊德拉喜欢扭断犯人的骨头,所以当达米安不杀人不再使用武士刀时,他竟然是下手最轻看着最成熟可靠的那个。
也因此,提摩西除了蝙蝠侠外,最喜欢的就是蝙蝠小子——大概这就是蝙蝠家特有的前任情节吧。
因为达米安的强大敏锐性,提摩西在无人知道的时候和蝙蝠家开启了同频内卷,甚至连普利斯都没有注意过他。
普利斯:对不起,因为每天太过闹腾,印象值起起伏伏,我已经很久没有关注过了波动了——至于熟悉的气味?哥谭哪里我还不熟悉,真没注意,谢谢。
两个刺客,一个蝙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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